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从事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行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