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房屋市政工程的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应当依法进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具备勘察、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自行投资工程项目的,可以承担其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