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鼓励其他主体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使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