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程服务与竣工结算第二十九条有效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单位、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承揽或者受委托事务,并对提供的信息、数据、结论以及出具的证明、报告或者其他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