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畜禽屠宰厂运输畜禽产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载工具。专用运载工具应当有明显标志且外型完好、整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猪、牛、羊、马、驴、鹿胴体应当实行密闭、吊挂运输;其他畜禽产品应当实行密闭运输,并使用专用容器盛装。

运输超过四小时的,应当采用冷链运输。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