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