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