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