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有关部门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气象、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信息,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