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公共交通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编号、首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票价、交通服务热线等内容,并保持清晰、完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行准点率和运行速度。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