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传承梯队建设,促进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壮大传承队伍。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