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腰鼓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安塞腰鼓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开展展示技艺、讲学以及学术研究等传播活动;(二)选择传承对象;(三)依法使用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四)获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五)提出安塞腰鼓保护传承发展的意见、建议;(六)其他与安塞腰鼓保护传承发展相关的权利。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