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六章 专利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人才培养机制,将专利知识培训纳入相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加强专利人才培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