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人才培养机制,将专利知识培训纳入相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加强专利人才培养。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