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支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专利技术的实施;对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应当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