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创造第十四条有效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技术,其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