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与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应急运力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高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维稳、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应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运输计划,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统一调度、指挥,相关费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