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与绿化无关的建设。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者拆除。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