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保障。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