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十四条有效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实行补贴制度,补贴申请流程和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供应、评估、适配、训练、维修、回收等服务体系。鼓励推广应用智能辅助器具,将符合条件的辅助器具适配、维护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