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六条有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对违规异地执法,应当依法及时处置。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建立完善协同指导机制,加强对经营主体配合异地执法的指导。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