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绿色环境第四十五条有效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发挥绿色技术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科学技术、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快培育绿色技术相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与绿色技术相关的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制度。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