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控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数据库,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