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质量安全第二十四条有效从事粮油储存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粮油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粮油储存安全。从事粮食储存活动的,应当建立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法规性决定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