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三十七条有效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应当依法行使其权利,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后,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侵权的处理请求;(二)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购买其他专利使用权;(三)强制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只能将基于专利权人专利作出的改进专利卖回给专利权人;(四)禁止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对该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