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展会期间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的,可以采取调解、协议裁决或者行政处理等处理方式。专利行政部门在行政处理时,认定侵权成立的,应当责令被请求人立即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销毁介绍侵权展品的宣传材料。展会期间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