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应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通过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利权质押等方式促进专利应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