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企业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履行社会责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