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鼓励企业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作出判断决策有关的信息。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