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费保障条例/第三章 征管协作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健全派驻税务机关联络机制,加强警税协作,实行警税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管和涉税案件查办,需要查询纳税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身份证明、居住情况、出入境记录等信息的,以及提请公安机关阻止出境或者协助处置妨碍税务机关执法活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