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费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费服务第十条有效税务机关应当持续完善税费服务方式,推进税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终端办理,逐步扩大税费事项同城通办、全省通办范围,落实税费事项全国通办要求。税务机关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预约办理、优先办理、全程协助等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