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供热主管部门、供热单位、热源单位应当加强供用热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供用热知识的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供用热知识的公益宣传。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