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供热主管部门、供热单位、热源单位应当加强供用热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供用热知识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供用热知识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