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政资金,用于节水改造、节水示范、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节水技术研究开发、节水技术产品推广和节水科普、宣传教育等。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