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以区域性养老机构为中心,以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放型、护理型、区域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场所。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