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综合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