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支持市场主体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培育和运用。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