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智慧蓉城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发展等相关规划,推动基础设施共建、数字经济协同、公共服务互通、公共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协同治理、共同发展。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智慧城市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智慧蓉城建设开放式创新发展。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