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动政务办公、城市信息模型、城市物联感知、城市事件枢纽等平台建设,推进算法、模型等数字资源一体集成部署,探索建立共性组件、模块等共享机制,提升城市数字化共性支撑能力。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