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涉企应急救助机制,组织评估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对本地区经济和重点行业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为企业精准制定实施救助、补偿、补贴、安置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低息贷款、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利息等支持,动员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互助合作等。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