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效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部门对恶意索赔、恶意炒作、虚假举报、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侵权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依法追缴后及时发还企业。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