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九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依法有序参加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等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