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医院、宾馆、酒店、网吧等场所的管理者未对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进行排查,或者发现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可疑情形未及时报告,造成电话线路被盗用实施诈骗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对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进行定期排查,或者对发现的非法安装、使用的外联设备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