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五章 医学技术鉴定第二十八条有效当事人申请鉴定或者申请复核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