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和采用免耕补播、撒播、飞播等保护草原原生植被的方式改良草原。通过建设人工草地、饲草基地、草原水利设施及人畜饮水工程,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