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共法律热线服务,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化解市场主体商事纠纷。鼓励法律服务组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协同解决市场主体的跨境纠纷。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