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共法律热线服务,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化解市场主体商事纠纷。

鼓励法律服务组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协同解决市场主体的跨境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