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第三章 义务教育第二十二条有效普通学校应当根据招收的特殊需要学生实际情况合理编班;开设特殊教育班的,应当根据学生的障碍类型和程度等合理确定班额。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