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公益宣传,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