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七章 地理信息服务和应用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地理信息产业,推动数字地图、导航定位、遥感、实景三维等地理信息资源与现代物流、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智慧出行等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