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七章 地理信息服务和应用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涉及地理信息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和业务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应当使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